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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

用匠心精神为企业筑家The gen space

西安融豪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7 分享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和吸引有创业意愿的项目团队、个人和初创企业入园创新创业,引导科技型初创项目健康发展,提升其团队管理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完善项目团队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人才,在园区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融豪工业城的发展积攒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安融豪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的建设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科技部颁布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指南》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是融豪工业城孵化链条建设的重要环节。众创空间依托融豪工业城的良好产业环境,扶持项目团队开展科技创业活动,是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第三条    众创空间鼓励有创业意向的项目团队等开展创业活动,为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的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包括为项目团队、个人和初创企业免费或低价提供办公场所,含工位和网络等设施;提供工商注册、财务代理、人力资源等服务;引入风投、天使等科技金融服务;聘请创业导师为企业提供各类创业辅导和培训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    高陵渭北工业区建设有限公司是众创空间的管理机构,负责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制定众创空间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项目的审核,帮助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五条    高陵渭北工业区建设有限公司服务管理中心是众创空间的实体运作机构,负责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的筛选;负责引入风投、天使基金等,跟踪入驻团队的经营管理;组织创新创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协助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工商注册,提供创新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专利申请;负责众创空间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对外宣传与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  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六条    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入驻条件:

(一)团队的负责人或核心人员明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领导力。

(二)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1年内可注册形成企业法人实体单位,其注册地在融豪工业城范围内。

(四)严格遵守众创空间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五)能够按照园区要求定期报送项目相关统计数据。

企业入驻条件:

(一)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企业一般应为科技型企业。(二)3个月内可完成工商、税务关系转入融豪工业城范围内。

(三)严格遵守众创空间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四)能够按照园区要求定期报送企业相关统计数据。

第七条    入驻流程

(一)向众创空间管理机构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创新创业个人或团队需提供预孵化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团队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团队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创业人的投资金额及相关证明、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企业需提供预孵化申请表、商业计划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公司章程、主要产品介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创业人的投资金额及相关证明、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二)高陵渭北工业区建设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三)通知评审结果。

(四)获得批准的团队或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其他入驻手续。

(五)团队正式入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四章  扶持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八条    扶持政策

(一)对于通过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或初创企业免收场地租赁费用,按照壹仟元/工位/月的标准收取水电费、垃圾费、物业费等场地运营维护费用。对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较好的优秀项目,可酌情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

(二)免费提供部分基础办公设施,优先使用众创空间所配备的公共办公设施。

(三)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新创业辅导。

(四)指导及协助办理工商注册、企业年检、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提供统一财务服务。

(五)提供创新创业咨询、项目申报、企业管理咨询、政策咨询、人力资源代理、网络IT等服务。

(六)设立投资基金,引入各类金融投资机构,优先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

(七)联系风投、审计、法律等服务机构,不定期为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财务、法务等专项服务。

(八)协助创新创业团队或企业解决其他创新创业问题。

第九条  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配合众创空间开展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

(二)遵守众创空间文明公约,爱护公共财产,保证公共环境整洁有序。

(三)按照管理机构要求,按期如实填报统计数据。

(四)众创空间场地专门用于创新创业活动,不得转租予第三方或从事其他活动,如有特殊需要,需向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凡违反管理规定的个人、团队及企业,服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创业人员及团队的退出

第十条    协议期满退出

协议期满且自愿退出的,可按照服务管理中心要求,办理相关退出手续后退出。对于协议期满,需要进一步扩大或投产的企业,融豪工业城优先为其提供标准化厂房。

第十一条    自动申请退出

协议期未满、因个体原因要求提前退出的,可提前一周向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出手续后方可退出。

第十二条      勒令退出

协议期未满、但行为严重违反众创空间管理制度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服务管理中心有权按要求勒令其15日内退出。

协议期未满,但长期空置办公场地,浪费环境资源的,服务管理中心有权缩减其办公空间或勒令退出。

第十三条    公司注销

如果创业不成功,涉及到公司注销,可以由服务管理中心协助办理,经济费用由创办人承担。

第十四条    其它

协议期满,项目团队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提出延长使用申请,经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续签入驻协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高陵渭北工业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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